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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时间: 2024-12-08 19:29:37 |   作者: 贝博bb平台登录入口


  

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来啦!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岗位及数量等内容见正文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本次共招聘14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总量控制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线.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3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

  9.符合回避的有关法律法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并拥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自2024年10月10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和缴费的技术上的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报名网站:

  笔试缴费时间: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16:00至2024年10月24日 16:00完成笔试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考生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非报名时间报名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做修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慎重报名。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上传本人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的认证材料电子扫描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岗位4201、420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来进行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成功后在面试前经现场资格复审合乎条件的考生立即进入面试。 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16:00。

  报名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报名费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

  岗位4201、4202的考生,符合简化程序招聘条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成功后经现场资格复审合乎条件的考生立即进入面试。

  除岗位4201、4202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9:00起至2024年11月9日9:00。

  除岗位4201、4202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4、4205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出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通识知识及部分职业教育热点问题等。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报考岗位代码为4206、4207、4208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个人界面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考试根据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另行通知,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8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前,报考岗位代码为4201--4208的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附件2)。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预计于2024年11月19、20日 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依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问题导致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预计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45元。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30、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信息。 面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28日9:00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及答辩环节的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考生面试分为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两个环节有一个环节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生面试环节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1、4202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面谈占60%、试讲及答辩占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8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其中,综合面谈占40%、试讲及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分别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状态。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到指定医院做体检,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有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做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隐私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联合审查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4201、4202的考生须参加实习考察环节,实习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实习考察部门进行实习,学校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实习考察环节工作。实习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习考察内容有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习考察结束后,由实习考察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未按时参加此环节考察或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网站与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相同,公示内容有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接到报到通知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时报到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我校将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纪律监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提示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相同网站上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予以持续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考生需重视自身身体健康情况,最好能够降低外出,做好自身防护。

  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来啦!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岗位及数量等内容见正文

  ➤➤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保障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本次共招聘14人,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总量控制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为人师表,普通线.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工作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明的专业为准且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专业及代码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和《研究生教育科学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7.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对于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认证报告材料的,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8.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3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10月15日及以后;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8年10月15日及以后;

  9.符合回避的有关法律法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10.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并拥有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招聘信息发布

  自2024年10月10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检查和缴费的技术上的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报名网站:

  笔试缴费时间: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2024年10月15日16:00至2024年10月24日 16:00完成笔试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考生须及时关注审核情况。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加笔试环节。非报名时间报名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再对报名表做修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慎重报名。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上传本人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电子扫描件;高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的各层级学历、学位的认证材料电子扫描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由所在学校(院系)开具的在校证明(加盖公章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政治面目、生源地、就读专业以及在读学历阶段的入学、毕业时间)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岗位4201、420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来进行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成功后在面试前经现场资格复审合乎条件的考生立即进入面试。 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核检查完成缴费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00-16:00。

  报名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笔试报名费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

  岗位4201、4202的考生,符合简化程序招聘条件,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报名成功后经现场资格复审合乎条件的考生立即进入面试。

  除岗位4201、4202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笔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 2024年11月7日9:00起至2024年11月9日9:00。

  除岗位4201、4202外,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4、4205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两科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计算出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知识,《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通识知识及部分职业教育热点问题等。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报考岗位代码为4206、4207、4208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登录报名系统个人界面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

  考试根据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合理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另行通知,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8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参加面试前,报考岗位代码为4201--4208的进入面试的考生本人须携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要求详见《资格复审相关材料》(附件2)。请考生提前备齐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预计于2024年11月19、20日 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于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依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问题导致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此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

  如有资格复审递补,预计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每科45元。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11月30、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信息。 面试准考证可在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28日9:00起至2024年11月29日17:00。

  面试采取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能力等。面试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试讲及答辩环节的参考内容,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

  考生面试分为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分别计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分,两个环节有一个环节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面谈、试讲及答辩环节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生面试环节成绩确定后当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1、4202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面谈占60%、试讲及答辩占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报考岗位代码为4203--4208的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占30%、面试占70%(其中,综合面谈占40%、试讲及答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时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分别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考生可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状态。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到指定医院做体检,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实行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内容有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做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我院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于隐瞒、误导、虚假填报个人隐私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联合审查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不通过的,不予聘用。

  报考岗位4201、4202的考生须参加实习考察环节,实习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实习考察部门进行实习,学校指定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开展实习考察环节工作。实习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实习考察内容有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习考察结束后,由实习考察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未按时参加此环节考察或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的,不予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网站与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相同,公示内容有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在接到报到通知1个月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以上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不能按时报到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我校将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照试讲及答辩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回避原则遵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因素,笔试、面试等上述工作安排需要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相同网站上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予以持续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检查等各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所有入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考生需重视自身身体健康情况,最好能够降低外出,做好自身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