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你必须要知道的汽车新政这些与你息息相关!
时间: 2024-11-12 10:21:28 | 作者: 贝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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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之家资讯] 汽车之家的网友们,新年好!辞旧迎新元旦到!汽车之家为您奉上2024年与您息息相关的汽车产业新政,希望可以在新一年的买车、用车生活中提供一臂之力。如果您对本期内容感兴趣,就一起看下去吧~
2023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公告》,对免征购置税提出了限制条件,也就是技术标准。两个时间段发布的新政,最终都会在2024年开始实施。
第一部分,关于对最高免税额的限制:2024年-2025年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购置税,每台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2026年-2027年购置税减半政策,每台车减税不超过1.5万元。这里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纯电动汽车、插混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也就是说油电混动、轻混等不算做新能源车,你们可以理解为除了燃料电池车以外,“不插电的车”都不算税费优惠的新能源汽车。
2024年买什么价位的车能够轻松的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而计税价格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所以参考购置税公式:Y(缴税金额)= X(车辆售价)/(1+13%)*10%,(13%为增值税税率)可以算出只要是售价低于33.9万元的车型,都能够轻松的享受免征购置税优惠。当然,上述不适用于进口车辆,后者还涉及关税和消费税。
也就是说,在2024年-2025年,超过33.9万元的车型,需缴纳超过3万元以上的税费部分,比如经过计算是3.3万元的购置税,消费者仅需缴纳3000元购置税即可。同时方案也明确了,换电汽车如果购车时减免了电池的价格,就按不含动力电池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6月份发布的免征购置税公告进行一个补充说明,对车型提出了一定的技术标准,提高行业内的水平,淘汰一些低端入门车型,同时对换电车型进行了一定的标准保障。
此次的技术方面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纯电动汽车的规定中:1、30分钟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2、续航不低于200km;3、电池质量单位体积内的包含的能量不低于125Wh/kg;4、根据整备质量不同,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一定要求。在插混车型(含增程式)方面:1、纯电续航能力不低于43km;2、电量保持模式燃料消耗量相较限值比值,和电量消耗模式电能消耗量相较目标值比值做出规定。换电车型方面:1、换电车型需满足相关标准,公司可以提供换电服务证明。2、企业自建换电站的,需提供换电站设计图纸和所有权证明,委托的也要提供相关材料。
根据工信部的数据,仅有不到10%的车型不符合新的要求。同时工信部预留了5个月的过渡期限:2024年1月1日-5月31日,在此期间购买不符合技术方面的要求的车型,仍旧能享受购置税减免政策。
受此类技术影响的车型,主要是A00级别的微型电动汽车。目前该细分市场占有率明显下滑,今年1-11月其在新能源市场占比降至19.6%。再加上受影响的主要是部分车型的部分车款,所以新规对市场的影响不会很大。同时,国家鼓励换电车型的发展。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最新的国家标准,关于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测定方法。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检验标准更加严格,具体如下:
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mg/mL。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的新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的新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通俗易懂一些,首先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为三个等级,而旧国标只分为两个等级。新国标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过了20mg/100mL,就属于违反法律行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属于犯罪行为。
其次,增加规定现场检测的新方法: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的新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的新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最后,换算系数有变化: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
自2021年起,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对违规三轮、四轮车设置了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交管部门强调,合法的普通三轮摩托车需要考取驾驶证D本。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满足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要求。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文件中的规定,正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需根据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类型持驾驶证D本或F本;对驾驶拼装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并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驾驶人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燃油三轮摩托车的,依法最高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燃油三轮摩托车,依法扣留车辆并进行处罚。
为有效推进本市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制订的《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实施办法》明确对消费的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办法》明确,对已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其它相关车型目录,在本市使用的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包括进口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实施办法》相应政策支持。
《实施办法》总体上延续了上一轮政策安排,对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购买新能源汽车继续给予免费专用牌照额度支持。具体有以下三处修订:
一是调整部分个人用户的申领要求。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由上一轮政策要求“申请之日前24个月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调整为“申请之日前3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
二是调整申请个人拥有车辆条件,由上一轮政策要求“个人名下没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调整为申请人名下既“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登记的新能源汽车”,也“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还“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通俗地讲,就是要求个人名下“既无新能源车,也无燃油车(沪c号段车辆除外)”。
三是调整单位用户申领要求。对单位用户申领新能源汽车牌照,在上一轮政策要求“信用状况良好”基础上,增加“在本市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5人,或者单位自申请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要求。
另外,消费者受让二手新能源汽车用于非营运的,符合有关条件和管理要求,也可以申领专用牌照额度。但必须要格外注意下列事项:一是拟受让的新能源汽车,须是在本市注册登记。二是二手新能源汽车受让人,应当具备与购置新车的消费者同样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上述第3条解读。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等细节予以明确,并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一系列政策组合拳也将助力安徽打造新能源汽车出行最友好省份。
《办法》明确,新建居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已建居住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以及园区、学校,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能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情况建设充换电设施。
如果安装建设充换电设施,手续麻烦吗?按照办法规定,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既有停车泊位安装充换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备案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楼)时,无需为同步建设的充换电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在充换电电费方面,《办法》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相应分类电价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030年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在用地方面,《办法》明确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各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充换电设施建设需要加强用地保障。
在运营方面,从事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履行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建立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系统、建立运营质量保证体系和履行运营安全主体责任等义务,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主体实行承诺公示制管理。
此外,省内公用充换电设施,应接入安徽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鼓励自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接入该省级平台,各市已建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应与省级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
《三亚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明确提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针对道路停车泊位,8时至22时,每日首次停放30分钟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首次之后每次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含)的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22时至次日8时,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旅游景区(点)、公立(办)医疗机构、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含立体停车设施)和未具备议价条件的居住小区配套停车设施,每日首次停放1小时内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首次之后每次的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收费标准方面,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各类停车设施,新能源汽车临时性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非新能源汽车临时性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包月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现行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包月收费标准的80%收取。
经批准同意收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办)的学校、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公墓、殡仪馆的公共区域的配套停车设施,免收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费。
好了,以上就是2024年度最值得您关注的汽车产业政策,能够正常的看到,2024年度部分政策将于1月1日期正式实施,但也有一小部分政策需要一部分过渡期。能够正常的看到,虽然政策愈加严苛,但也更加人性化、合理化。
进入到2024年,汽车之家依旧温馨提醒您,注意行车安全!文章最后,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平安喜乐,万事顺遂,我们将继续与您携手前行。(编译/汽车之家 李娜)